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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技情报学会竞争情报分会理事会章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的竞争情报工作,省委书记张春贤指出,湖南省要走新型工业化之路,为了增强竞争力,我们要重视工业竞争力和重要的商业情报问题,政府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为落实甘霖副省长关于信息分析对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壮大很有参考价值,要使企业了解和掌握信息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决策科学化,湖南省竞争情报中心、湖南省科技信息局、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湖南省科技情报学会联合成立“湖南科技情报学会竞争情报分会”企(事)业理事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科技情报学会竞争情报分会”企(事)业理事会的宗旨:本理事会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科技信息局、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面向省内所有企业,以发展高科技、提高竞争力为宗旨,以完善湖南省科技信息平台、加快湖南省科技文献情报信息的共建共享工程建设为目的,全面服务于企业公司,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家。
第三条 理事会成员由热心科学管理研究,关心、支持科技发展,承认并履行本章程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组成。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理事会的主要任务
(一)研究和探讨如何利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竞争情报中心、湖南省科技信息局、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的信息资源为广大科研人员以及科技型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快捷、更全面的信息服务,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组织各类科技活动,发挥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纽带作用。
(三)组织省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和优秀企业,包括注重科技创业的民营企业,加强联络和沟通,对湖南省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提出建议。
第三章 组 织
第五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由湖南省科技厅领导担任;设副理事长若干名,设常务理事、理事若干名。
第六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理事会议,听取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报告,决定理事会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理事会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 加入理事会本着自愿原则。
第四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会会员以单位会员为主,个人会员为辅。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 自愿参加本会;
(三) 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的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列权利:
(一) 全体会员都有选举权,被选取权和表决权;
(二) 有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 可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湖南省科技信息局、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湖南省科技情报学会的声誉;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理事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 参加理事会举办的围绕加强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让等热点问题的研讨会,并邀请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二) 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类科技活动。
(三) 享受理事会科技咨询信息服务。
(四) 协助理事单位进行新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项目的筛选、中介与转化,成果推广,技术评估,进行产品市场调研分析。
(五) 协助理事单位对各类科技创新基金及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新产品查新、成果鉴定报奖等相关省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十六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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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技术支持: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